根据省局《关于开展食品加工用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盐业市场安全稳定,台州市局立即发文部署,对开展食品加工用盐市场自查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于3月24日至4月1日派出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仔细检查各县(市、区)盐务局的台账登记情况,对全市22个加工用盐大户进行实地抽查,未发现不符合实际需求购买腌制用盐情况。各县(市、区)局平时严格加强食品加工用盐管理,规范台账登记。在专项整治期间,又对腌菜户、腌鱼户、酱油厂、制冰厂等加工用盐户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核对,对加工用盐户是否专盐专用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对饭店、食堂等进行检查,防止加工用盐流入口食盐市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食品加工用盐户情况,加强了盐政法规和食盐专营政策宣传,对规范全市食品加工用盐管理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台州市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检查,加大盐业法规宣传力度,保障台州盐业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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