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
关于开展微信公众...
台州市盐务局11...
关于开展“四风”...
台州市盐务局10...
台州市盐务局10...
台州市盐务局9月...
台州市盐务局9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律法规
2015年9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

发布日期:2015-11-30 访问次数: 字号:[ ]


   100提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9月22日发布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10-30在官网公布《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15年 第8号)》,其中列食用盐标准)新标,代替原GB2721—2003《国家标准 食用盐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

  ——标准在术语和定义中列出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三种生产工艺区别的食用盐,而不直接进入基本需检的强制分类指标。

  ——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感官色味态三指标作了完整的表述,在理化指标方面确定为纯氯化钠计,规定食用盐(专指未加碘食用盐,规避了原发布GB5461-2000时食用盐专指加碘盐的困惑)自然碘含限制指标,单独列出氯化钾指标,规定了同身体健康最相紧密相关的非低钠盐、低钠盐的两类氯化钠主含,同时对强化碘盐采取引用GB26878的规定,由此明确食用盐、低钠盐及其强化碘盐的基本三类。

  (20160922施标在即确有必要20160412补充强调正确理解纯氯化钠的贯标意义:本标准理化指标以干基计确定为纯氯化钠且无等级的强制,与GB5461化学指标以湿基计对比,对食盐的出厂后居民食用进口营养素的钠量、储运汲潮化学特性应对和食盐免除标识保质期等诸项在国标中达到了统一,特别适合承担市场食盐安全责任的食盐生产商、分销商及或多品种食盐和供应特需居民的非碘盐。食盐生产虽可以据GB5461出厂,但食盐分销企业和盐政稽查将会以GB2721本标准供应、监管市场食盐安全,各得其所。由此,在食盐包装标识上按GB7718对产品标准代号一项的引据,盐业产销和管理面临新的应用选项考量,推荐所有分装销售盐的盐业公司及或考虑将在盐改落地实施后欲与盐业公司共营食盐市场的生产企业产销食盐及包装时,标识产品标准代号为GB2721,其中加碘盐标识“GB2721 ?GB26878”。当然,要以优级、一级、二级为产品营销主打推广的食盐品种例外,只是就繁舍简有点增累且不合格食盐率可能稍大而已。)

  ——标准在原料要求中总括“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涉及精制盐中“卤水或盐”、粉碎洗涤盐中“海盐、湖盐或岩盐”、日晒盐中“日晒卤水浓缩结晶工艺制得的食用盐”三类盐的分别食品标准,和有关的食品、食盐监管法规,不再一一完尽列出。

  ——贯标延伸适用食品名称方面,如冠以三种生产工艺则食品名称据GB7718,就可引伸出(食用盐+低钠盐、强化碘盐+强化低钠碘盐)出食用盐四个系列:

  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

  低钠精制盐、低钠粉碎洗涤盐、低钠日晒盐;

  加碘精制盐、加碘粉碎洗涤盐、加碘日晒盐;

  加碘低钠精制盐、加碘低钠粉碎洗涤盐、加碘低钠日晒盐。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

  关联工业盐产品应当严格适用GB/T5462-2003《工业盐》标准,工业盐名称应当标示该标准定义的“日晒工业盐”、“精制工业盐”两项,其他名称可以视为非标或协议生产产品,不能印制“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名称,相关盐业法规对此有约束力。

  执行本标准直接确定的是未加碘食用盐理化指标,仅在强化碘说明上加注;而GB5461-2000与此相反,仅为加碘食用盐指标,后才在第1号修改单补充了未加碘食用盐指标。

  从2016年9月22日起,在食盐生产加工和销售上,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需要注意对未加碘食用盐产品标签标识上,产品标准代号项目标注本标准代号时可不特别标识未加碘食用盐,但为消费者选购宜在产品说明中加以提示,执行本标准并加碘的食用盐要一并增加标识GB26878,低钠盐可以直接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统筹主管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与工业盐等国家质量标准由质检部门主管的产品质量标准有所不同。

  总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新标完整地体现了国家卫计委对制定食品安全国标的谨慎度和严肃性,该标准条理规范、言简意赅,其他国标已经规定或能够确定的内容本标准没有引据或重述,对确保食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意义深远,与规范食盐生产和销售的关联作用重大。 ? ? ? ? ? ? ? ? ? ? ? ? ? (信息源:中国盐业协会)

  链接:标准下载链接

http://www.nhfpc.gov.cn/sps/s7891/201510/3ba3419aab8a41a09f4f924788f73793.shtml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主办:台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台州市信息中心 E_mail:tzxxzx@zjtz.gov.cn 浙ICP备 05060166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 1024×768分辨率 2003-2009 版权所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